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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市场的光伏租赁“造富神话”破灭,到底富了谁?

2022-12-2 15: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280| 评论: 0

摘要:  近几年,受到扶贫政策、光伏补贴政策的驱动,光伏下乡如火如荼地在全国各地的农村展开。特别是在去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整县光伏推进”政策之后,新增的分布式屋顶光伏装机规模一度超过集中式光伏,其中户用光 ...

 近几年,受到扶贫政策、光伏补贴政策的驱动,光伏下乡如火如荼地在全国各地的农村展开。特别是在去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整县光伏推进”政策之后,新增的分布式屋顶光伏装机规模一度超过集中式光伏,其中户用光伏尤其迅猛。数据显示,2022年1-9月,我国户用光伏新增装机16.6GW,占新增光伏装机总量的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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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用光伏是分布式光伏的一种,即将光伏电池板置于家庭住宅顶层或者院落内,用小功率或者微逆变器进行换流过程,并直接利用该新能源,亦可将多余的电能并入电网。

  而户用光伏市场井喷式爆发,也吸引了越来越多上市公司、行业巨头的跑步进场。据不完全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累计有近50家知名企业跨界光伏领域,造纸的、做房地产的、做养殖的……或收购、设立光伏公司,或是联手其他企业共建新公司,扎堆涌入光伏赛道。一时间,“光伏发电”风光无二。

  可是,在繁荣的市场背后,不少融资公司“巧妙”地与农户签订融资租赁“阴阳合同”,把光伏安装之后的风险转嫁到签署了农户身上,农户们从“躺着赚钱”变成了光伏电站的免费“打工人”。更有甚者,农民背负巨债,叫苦不迭,甚至如今许多农村百姓听到“光伏”二字,闻之色变。

  光伏租赁,让诸多农户深陷泥淖

  分布式光伏需要深入农村,为了实现在终端的快速推广,租赁模式企业巧妙的将利益前置——即利用租赁房顶的模式,不让农户在前期就成为出资主体,还能收获租金“躺着赚钱”,当农户前期不需要出钱时,建设电站的资金压力,户用光伏推广就更容易被百姓接受,租赁模式的盛行进入“快车道”。

  前不久,凤凰网财经《风暴眼》发布了一篇《出租屋顶建光伏电站,为何让“阳光存折”变“负债”》报道,再次深刻揭露了“光伏租赁”模式下的市场乱象。

  根据凤凰网财经的报道,山东沾化县冯家镇的不少农户,在安装屋顶“绿色光伏”时,和某新能源公司签署了光伏租赁合同。按照销售人员的说法,农户只要出租自家屋顶,不用拿设备钱,“前10年每块板收益20元,可用来还租设备的钱,11年后电站归自己,每年有一、两万的收益”,很多农户一听,便欣然签了租赁合同。

  可是这个租赁合同的很多细节,都经不起推敲,更关键的是,大部分条款把光伏企业和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的风险转移到了农户身上。

  比如,合同明确说明,农户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此公司的原装光伏系统设备,以合约期内的电站收益分期支付设备租金、维护费和运营服务费。农户以为自己是屋顶出租方,如今却变成了设备的承租人,而且金融机构作为设备所有人,维护设备的费用反而要由农户出,这又增加了农户的成本投入。

  合同中,金融机构还可以将农户持有的电站应收款质押,因为电站收益偿还金融机构租金的支付方式是季度一结,而支付农户的收益却是一年一结。一旦金融机构出了问题,这似乎为其提供了跑路的最佳“条件”。

  对农户影响最大的还是征信。田亮亮等人之所以名下多了不属于自己的贷款,是因为“农户个人承担担保责任”被明确写进了合同,这点销售人员在签合同的时候从未提及。正如田亮亮所说,“这就是钻了农村人不查征信的漏洞”,等到农户发现时,金融机构早已用他们的名义贷了不知道多少钱。

  乱象频出,光伏下乡落地模式的弊病逐渐暴露,民众舆论风声鹤唳,未来很可能成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一大阻碍。

  资本逐利,农户利润瓜分殆尽

  一切野蛮生长和屡禁的现象背后,必然是庞大的利益在支撑。光伏租赁模式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链,光伏发电的绿色收益被资方和链条上的各个环节瓜分,只有底层的农户被掏空。

  光伏租赁通常采用区域加盟模式,一层层下沉到乡镇,终端的销售通常是本地人,村干部也会参与游说,在乡村的熟人社会,这一套很容易获取村民信任。

  摩肩擦踵的光伏公司涌入后,市场人才匮乏。业务员开发费用因此也就水涨船高。

  在业务开发的链条上还滋生有“中介职业”,这些职业卖单员,大多是品牌经销商的兼职人员,虽然不懂光伏技术,也没接受过培训,但是因为在当地人缘好,有较强的号召力和话语权,备受经销商推崇。凤凰网在报道中提到一个“职业卖单员”,一个月能谈下近30名客户。如果每名客户安装30块光伏板,一块光伏板提成90元,一个月收入高达8万元。即使扣除下面层级的开发费用,顶层卖单员也能落手3万左右。

  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许多公司让农户缴纳首付款,实际上是作为给业务员的开发费用分发出去了。业务员们在“半熟人社会”的乡村运行规则下,利用人情取向加速光伏进程。

  在光伏租赁的模式中,农户与金融机构的获益差距究竟有多大呢?从凤凰网财经《市值观察》获得的一份某品牌租赁光伏的合同来看,在租赁期限内电站的发电收益,业主获得实际收到电费的20.78%,而出租人,也就是某金融机构,获得79.22%。换句话说,农户拿着最少的钱,却担着最大的风险。

  这种情况,无论合同的模式如何不断更改,光伏下乡的大浪潮中,喧腾热烈的永远是资本,屈居在利益链条底层的农户,则背负着看不见的风险。

  其实,出租闲置屋顶,躺着赚钱,只是一种诱饵,“不良”社会资本,利用各种协议、合同漏洞及陷阱,使得农户从单纯的出租方,变成了承租方,还巧妙地把风险转嫁给农户,不知不觉,就背负上巨额债务,更不会去查自己的征信问题,老农民更难以甄别合同陷阱,更别提能分多少收益了。当下,一些“不良”社会资本形成的利益链条已经稳若磐石。从平台方到渠道商、金融机构,甚至下游的业务员,他们都成了光伏大蛋糕上的逐食者。而这些热烈的追风者,最后瓜分的其实都是农户的利益。

  任何改革都等于是“革既得利益者的命”,但问题出了,改革就是为了解决问题,有人给政策抹黑,甚至导致丧失民心,对某些“不良”社会资本,到解决地时候了,也再次提醒广大的百姓朋友,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光伏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根基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安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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