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认证主体为“中共衡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微信公众号“衡阳发布”称,从2025年起,湖南省衡阳市的商品房销售将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根据该公众号,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向衡阳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以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传达称,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 通知还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和下列分摊情况:(一)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二)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三)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每套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标价内容与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保持一致。各地住建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按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宣传销售,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