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与海信旗下Vidda电视的名誉权纠纷案,在经历了长达三年多的法律拉锯战后,终于迎来了终审裁决。此次纷争源自一场关于“海报文案争议”,其中Vidda电视发布的海报内容被指涉嫌诋毁小米公司。 近日,Vidda电视通过官方声明,就这一事件作出回应,旨在“澄清事实并消除不良影响”。声明中详细阐述了事件的经过:2021年11月1日,Vidda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张海报,内含“米有问题”、“米有耍猴,唯有彪霸”等表述,这些语句被法院认定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容易使公众将其与小米公司相联系,进而认为这些言论损害了小米的声誉,构成商业诋毁。 回顾案件进程,2024年3月,一审法院已作出判决,认定Vidda电视发布的文案存在侮辱、贬损小米公司的行为,且主观意图明显,构成商业诋毁。据此,法院判决Vidda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其在微博上连续7天置顶发布声明,以消除对小米公司的不良影响。 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海信集团旗下的互联网科技公司,负责运营Vidda品牌,主要聚焦于智能电视及家庭娱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此次事件不仅让两家企业的竞争关系浮出水面,也再次引发了业界对于品牌间竞争尺度的讨论。 根据奥维云网最新发布的市场数据,2025年1月至4月期间,在国内线上电视市场,小米旗下的红米品牌以20.76%的市场份额占据榜首,而Vidda品牌则以13%的市场份额紧随其后,位列行业第二。尽管市场份额竞争激烈,但健康的商业竞争环境仍需各方共同维护,避免使用不当手段损害对手声誉。 |